安新县泵站更新工程监理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声明无效,各标段请以本次最新公告及澄清变更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一、原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0日
二、变更内容
1、原公告内容:“3.2.4最高投标限价:有,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发布。本次的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以变更公告及澄清补遗的形式发布。”
现变更为:“3.2.4最高投标限价:有,随招标文件发布,最高投标限价******元”
2、原公告内容:“6.1.1******委员会构成: 5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委员会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现变更为: “6.1.1******委员会构成: 7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6 ******委员会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3、原公告内容:“(3)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③近2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完工或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的,以完工或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一项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从业业绩(参与或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负责);”
现变更为:“(3)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③近5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完工或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的,以完工或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一项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从业业绩(参与或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负责);”
4、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更正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雄安新 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有限公司
地 址: 安新县安新镇雁翎西路41号
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 0312-******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保定市莲池区薛东路181号阳光绿城商务写字楼4楼403室商用
联系人: 卢朝
电 话: 0312-******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