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
2、招标时投标文件中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印章以及法人委托书,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文件应加盖公司印章方为有效。
4、上述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应密封,否则视为无效。
5、请欲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人于2025年2月7日下午18点前将投标报名表(见附件二)****** 日9点前按要求提交投标报名表与投标文件(见附件一),联系电话:0312-******。
6、请欲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附件一 招标文件
附件二 投标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