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
2、招标时投标文件中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印章以及法人委托书,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文件应加盖公司印章方为有效。
4、上述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应密封,否则视为无效。
5、报价文件一份。
6、请欲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人于2024年10月24日9点前按要求提交报名文件(见附件一),联系电话:0312-******。
7、请欲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