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地方公路县道X572沙港路均茂大桥大修工程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2.2及2.3款规定,现发出补遗书(第4号),列明招标文件中需细化、明确、修改和需向投标人澄清和解答的内容。本补遗书如有与招标文件、补遗书(第1号)、补遗书(第2号)、补遗书(第3号)不一致或冲突的地方,以本补遗书为准。本补遗书共1页,附件1份,请投标人查阅是否完整。各投标人自行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建设工程--答疑、澄清”栏目或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下载答疑纪要(补遗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760-****** 联系人:黄工、梁工
一、澄清内容
招标人现对《地方公路县道X572沙港路均茂大桥大修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已正式上线,并已替代“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的内容均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查询的为准。
******事务中心
******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