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基地南侧停车场搭建彩钢停车棚项目招标公告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
2、招标时投标文件中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印章以及法人委托书,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文件应加盖公司印章方为有效。
4、上述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应密封,否则视为无效。
5、报价文件一份。
6、请欲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人于9月23日18点前按要求提交报名文件(见附件二),******,联系电话:0312-******,现场勘察请扫描招标文件中二维码。
7、请欲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附件一 招标文件
附件二 投标报名表
附件三 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