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有限公司年精深加工20万吨铝型材及年产15万千米电缆线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精深加工20万吨铝型材及年产15万千米电缆线项目(二期)
地点: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友安大道以西、上铅快速通道以北
建设内容;建设年产10吨铝型材的规模,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及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内。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包括铝型材二车间、仓库;公用工程包括供电系统、供排水系统;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处理、废水治理、噪声治理、固废治理等。
验收结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不存在其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公示时间: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27日(21个工作日)
联系人:秦鵾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尚需公示内客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