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环城水系生态综合治理及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环境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城市家具(路灯喷雾系统及高阳县广播电视塔亮化)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阳县环城水系生态综合治理及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环境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城市家具(路灯喷雾系统及高阳县广播电视塔亮化)施工已由高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高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高阳县环城水系生态综合治理及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环境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初设及概算的批复》(高阳审批审字【2022】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内容:高阳县环城水系生态综合治理及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环境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城市家具(路灯喷雾系统及高阳县广播电视塔亮化)建设内容包括路灯喷雾系统及高阳县广播电视塔亮化。
2.1.2建设地点:保定市高阳县。
2.1.3质量标准:合格。
2.1.4计划工期:6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9月14日。
2.1.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标段。
2.2招标范围:高阳县环城水系生态综合治理及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环境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城市家具(路灯喷雾系统及高阳县广播电视塔亮化)建设内容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评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且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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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05 09:00至2024-06-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未按上述要求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注:潜在投标人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如有操作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潜在投标人须按上述要求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2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鲁岗路125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
邮编: |
071051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卢鹏飞(异议联系人) |
联系人: | 冯少华、李震、孙贺(异议联系人) |
电话: |
0312-******(异议联系电话) |
电话: | 0312-******(异议联系电话)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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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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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银行石家庄建设南大街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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