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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蔬菜育种(苗)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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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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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保定市蔬菜育种(苗)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农村局以《关于保定市蔬菜育种(苗)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保农函【2023】369******农村局核准。建设资金为政府专项债券+企业自筹******有限公司,现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保定市蔬菜育种(苗)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保定市蔬菜育种(苗)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项目编号:ZDYCBD2023-054

2.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保定市徐水区史各庄村村南。

2.4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保定市蔬菜育种(苗)基地建设项目,项目范围总占地面积约20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一座蔬菜育种(苗)智能玻璃温室,面积为30000㎡,其中包含AI智能种苗展示繁育中心26400㎡,商品化处理中心1440㎡,农资与设备用房1440㎡,水肥区720㎡;建设1处装配式智能日光温室,该区域用于数字化循环水鱼菜种苗科研繁育等新型科技创新技术研发试验示范,设施面积为34116㎡;利用园区东侧低洼地段形成的汇水面建设雨水花园,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包含基础设施、道路、绿化等,新建道路面积为1870㎡,现有道路提升面积为3920㎡,绿化面积14.5亩。

2.6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该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7工期:

计划工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符合上述要求的施工企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投标人可由具备以上资质的施工、设计企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进行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家;

b.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c.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d.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e.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f.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3.2财务要求:具备经审计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后)。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3年11月99时00分至2023年11月15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招标文件的获取与下载,文件在网上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按照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进行注册,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核验通过后,即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自主网上报名(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政务公开“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说明”)。

4.2河北CA办理:本次招标需要使用企业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登录河北CA官网(******)进行咨询办理。

4.3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及报名,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0  031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99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承包人实施方案******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承包人实施方案”部分进行评审。

5.4本次招标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及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各潜在投标人因轻信其他组织或媒体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东金庄乡凤栖街

“耐斯·智慧海”产业园区总部中心A区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北路58号剑桥春雨5号楼(开元大楼)

人:郭义胜                               人:刘莉琳  

   编:071000                                  编:050000

   话:0312-******                           话:0311-****** ****** 

   箱:******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