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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与2024年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体系管理项目服务(重新采购)成交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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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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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与2024年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体系管理项目服务

发布时间:2024-09-03 20:00:00

2023年与2024年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体系管理项目服务(重新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委托,对其“2023年与2024年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体系管理项目服务(重新采购)”项目实行询比采购。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与2024年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体系管理项目服务(重新采购)

1.2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采购项目概况:目前公司的研发项目较多,研发费用较大,为了更好的满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2.0版)关于研发项目全流程管理的要求。特聘请外部机构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充分让企业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提升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1.4成交供应商数量:

1.4.1 ■√一家

1.4.2 □/

1.5其他:/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2023年与2024年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体系管理项目服务(重新采购)1项,详见技术任务书。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2023年、2024年科研项目加计扣除工作)。

2.3服务地点:******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4付款方式:******有限公司)与乙方(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确定,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合同生效后,完成2023年科研项目资料归集及评审,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2023年研发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体系管理项目服务”总额的50%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财务收到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付服务款。

(2)2024年12月底验收项目合格后,乙方开具“2023年研发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体系管理项目服务”总额剩余5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财务收到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付至2023年服务费总额90%的服务款。

(3)完成2024年科研项目资料归集及评审,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2024年研发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体系管理项目服务”总额的50%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财务收到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付服务款。

(4)2025年12月底验收项目合格后,乙方开具“2024年研发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体系管理项目服务”总额剩余5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财务收到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付至2024年服务费总额90%的服务款。

(5)剩下合同总额的10%作为服务质保金,在2026年12月底验收后,经乙方申请后支付。

(6)乙方迟延开具或一直无法开具合同约定的合法有效发票,或发票金额低于结算金额,导致甲方迟延付款、付款不能或付款不全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需要调整税率的,经甲方同意后按税率调整幅度相应调整合同总金额。

******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付款方式为承兑汇票时,甲方支付的承兑汇票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0%。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和条件:

(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供应商要求管理体系完善,有独立的咨询服务团队。响应文件中提供咨询服务团队清单(清单至少包括人员介绍、角色分工、人员经验等)。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07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提供研发费用相关项目服务经验,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至少1份业绩合同扫描件(需包含合同关键页,如封面、落款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页)和申报成功的证明材料(申报资料提供客户验收文件或客户付款依据文件或客户报表)。

(4)信誉要求: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如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下述情况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评审小组将在评审现场对相关情况予以核实,如出现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与评审小组现场核实情况不一致,以评审小组现场核查结果为准进行评审。)

①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②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的。

③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④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发布的“失信名单”和“暂停资格名单”。

******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执行期的。

******有限公司已认定且在执行期的“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⑦被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公布在《假冒中央企业名单》的。

(5)其他要求: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供应商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03日20时00分2024年09月09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方式:供应商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将无法递交。

5.3方案讲述:/

5.4样品递交:/

5.5其他:如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其他文件或资料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湖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108会议室。

6.信息发布的媒介

6.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6.2代理机构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各类公告(邀请函)、文件、澄清、变更、通知、公示等所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6.3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时长:3日

6.4项目如因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项目的过程公正、公平和信息安全时,在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可采取延时、停止、重新采购等措施:
    (1)不可抗力:平台所在地出现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和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力情形;
    (2)技术故障:平台所在地的通信系统中的网络、硬件设备、应用软件无法正常运行;系统在运行、主备系统切换、软硬件系统及相关程序升级、上线时出现意外;系统被非法侵入或遭受其他人为破坏等情形;
    (3)其他情形:有其他无法保证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

7.其他

7.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且为首次参加东风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到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经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数字认证证书。供应商可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相关操作指南。若供应商未及时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中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办理注册并取得CA证书的供应商可忽略本步骤。(非招标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操作手册******/portal/central/notice_info/detail?id=F144A755F9EF4095B104CD******DF)

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详见平台操作指南,可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在“操作指南”中查看。(******/portal/central/notice_info/detail?id=******BD34E0753E063790B810A2010)

已办理企业CA的供应商,如CA注册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更新,并关注CA的有效期,以维持其有效可使用。因CA注册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7.2供应商使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向电子交易平台支付平台服务费,平台服务费按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统一标准收取(平台服务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平台服务费缴纳方式和标准详见******/portal/central/notice_info/detail?id=3435A9CA2F934D869D05B34E140E216B)

7.3供应商在使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时遇到各类操作问题时(如:供应商网上注册及CA证书办理、使用投标客户端加密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递交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等),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与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客服联系,咨询解决办法:

(1)点击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网页中右上角“在线客服”图标进行在线咨询;

(2)拨打客服电话:400-888-6769。

7.4供应商在项目过程中如遇到项目业务相关问题,请向代理机构联系人咨询。

7.5采购文件标注“*”的为否决项条款,对这些条款的任何一项不满足,都将导致被否决。

7.6供应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响应文件开启会。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进入“开启室”选择所投包件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操作情况。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曾工

    话:******

    箱:******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丽莎

    话:******

    箱:******

9.异议受理

9.1异议受理时间:

(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采购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内提交书面异议函。

(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前提交书面异议函。

(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在采购结果公示期内提交书面异议函。

注: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供应商以外的,与采购项目或者采购活动有直接或者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9.2异议提交方式:

(1)若异议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提交异议函。

(2)若异议人为自然人,可按如下信息递交书面形式的异议函:

联 系 人:刘丽莎

    话:******

    箱:******

9.3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3)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若异议提出者为自然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签字的异议函。

9.4就采购文件和采购结果公示投诉的,应当先提出异议。

10.监督机构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工

    话:******

    箱:******

11.重要提示

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重要提示。

******有限公司(下称东风公司)范围内的采购招标活动(包括并不限于招标、询比、竞卖等),基于“双方约定、提前告知”原则,现以询比采购项目为例,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1.1关于关联单位参与同一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请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形式评审标准/关联关系认定”“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正文/关联关系”相关内容。

评审中,若发现不同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并经核实被认定为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行为的,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置。可能导致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文件被否决、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以及被列入东风公司黑名单。对于已经中选的供应商,其中选资格也将被取消。

11.2 坚决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

采购人依法依规采取技术措施,对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打击。

在评审过程中,将借助电子交易平台的技术手段,根据采购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初步评审”相关规定,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电子信息比对分析、内容查重分析等,并将结果提交给评审小组。经核实,若发现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存在电子信息一致或内容雷同的情况,评审小组将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否决相关响应文件;属于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情形的,将被列入东风公司黑名单。

11.3重要提示

供应商应避免使用非唯一硬盘系列号的电脑、公共场所电脑或者公共网络下载或者上传文件;出现电子交易异常信息的,将被否决;查实串通投标的,将被依法依规处罚。

参与人应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姓名应填写全称,不得填写某先生、某女士或者拼音;身份证号应真实有效,避免错漏,否则将有被判定为“提供虚假信息”的风险。

参与相关采购招标活动,即表示贵单位接受采购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任何违反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都将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敬请知悉并严格遵守。

 

 

2024年09月03日

2023年与2024年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体系管理项目服务

发布时间:2024-09-14 20:00:00

2023年与2024年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体系管理项目服务(重新采购)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

项目编号:DF24A2LHA0467


一、评审情况

1、候选成交供应商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响应报价:0.6%(费率),质量:合格,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2023年、2024年科研项目加计扣除工作)。

******有限公司,响应报价:0.95%(费率),质量:合格,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2023年、2024年科研项目加计扣除工作)。

 

2、候选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邢树凯,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金明,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候选成交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备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候选成交供应商******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备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4、候选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情况

******有限公司)的评审价格:0.6%(费率)。

******有限公司)的评审价格:0.95%(费率)。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在采购结果公示期内提交书面异议函。

注: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供应商以外的,与采购项目或者采购活动有直接或者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1.异议提交方式:

(1)若异议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提交异议函。

(2)若异议人为自然人,可按如下信息递交书面形式的异议函:

联 系 人:刘丽莎

  话:******

  箱:******

 

2.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3)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若异议提出者为自然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签字的异议函。

 

三、其他

1.否决响应文件情况说明:

******有限公司)的报价被否决,其原因和依据为:1.关联关系相关信息表未盖章或签字,其形式评审不合格。2.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的申报成功证明材料,其资格评审不合格。

 

2.其他供应商(未被列为候选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情况:

 

四、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电话:******

电子邮件:******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工智能科技园R栋研发楼

联系人:曾工

电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

联系人:刘丽莎

电话:******

电子邮件:******

2023年与2024年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体系管理项目服务(重新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9 14:25:51     结束时间:

2023年与2024年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体系管理项目服务(重新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DF24A2LHA0467)

 

一、成交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0.6%(费率)

 

二、其他

1、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2023年与2024年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体系管理项目服务(重新采购)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2023年、2024年科研项目加计扣除工作)。

 

2、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个日历天

 

三、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三、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工智能科技园R栋研发楼

联系人:曾工

电话:******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

联系人:刘丽莎

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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