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有限公司自动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完成报批稿,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公开下列信息:
******有限公司自动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全本及公众参与说明全本网络链接:******/s/1yG6oY6_RarEEzfzTM1VcYA,提取码:63mf,查阅该项目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请到建设单位处查阅。
******有限公司自动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报批前公示,已接受公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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