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专业工程部分)电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专业工程部分)电梯工程已由 ******改革局 以 ******改革局以顺平发改招标核准(2022)5号核准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县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电梯工程(2)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
******医院新建院区 (4)工期:合同签订根据甲乙双方约定的备货期后,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单158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医院新院区电梯采购及安装,包含但不限于设备费、安装费、带门套、报验手续、维保2年。详细数量及参数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时: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C级及以上),若投标人为新版证件只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维修或修理)];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具有投标设备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维修或修理)]的扫描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C级及以上)或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维修或修理)]。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承诺近三年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行为。
3.1.3其他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和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不按“盲评”要求编制的,认定为投标无效。2.投标人企业资质改革的同样适用于本项目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参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文号:建市(2020)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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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18 09:00 至 2024-09-24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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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0-11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和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渠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人及电话:李逍炜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管理中心
电话: ******
电子邮箱: ******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专业工程部分)电梯工程 投标人/供应商 2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保定市竞秀区五四路329号 | 地址: | 保定市鲁岗路125号 |
邮编: | 0710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王运阳 | 联系人: | 李逍炜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银行: | / | ******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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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