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冀环办字函【2017】727号),《建设项******有限公司年消纳处理建筑垃圾 150 万吨、年产新型建材砖 50 万立方米,年产干砂混浆 30 万吨、年产水泥稳定土 20 万吨项目(一期、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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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冉庄镇姜庄村东南460m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坤******227
公示日期:2024.10.19-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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