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沪昆高速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改扩建工程SSZ2标2-1#综合场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沪昆高速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改扩建工程SSZ2标2-1#综合场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宜春市袁州区彬江镇兴阳村
******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10月18日
联系人: 胡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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