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2023年度第10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地块为唐县2023年度第10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唐县坛下张村西,占地面积为3031.21平方米,中心坐标为东经114.997054°,北纬38.730444°。现地块土地使用权人为坛下张村村集体,为建设用地,用途为殡葬用地。
(1)历史至2013年调查地块作为坛下张村的坟地使用,坟地内主要种植有松树及杨树。
(2)2014年10月,坛下张村开始逐步进行迁坟,砍伐了地块内的杨树、松树;2017年5月地块全部坟头均迁走。
(3)2018年至今,调查地块为荒地,闲置至今。
二、地块污染识别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分析,得出调查地块潜在污染识别结论如下:
(1)调查地块内:
历史至2013年,调查地块作为坛下张村的坟地使用,坟地内主要种植有松树及杨树,松树及杨树种植期间不施肥、不喷洒农药,地块作为坟地使用期间不会对调查地块产生影响;2014年10月,坛下张村开始逐步进行迁坟,砍伐了地块内的杨树、松树;2017年5月地块全部坟头均迁走。迁坟过程不会对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2018年至今,调查地块为荒地,闲置至今。荒地存续期不会对调查产生影响。
(2)调查地块周边1km区域其他工业企业:
通过对地块周边企业生产工艺、生产历史、污染物排放等资料的分析,初步认为地块周边1km区域企业生产过程对调查地块的影响为苯系物(苯、甲苯、乙苯、二甲苯)、重金属(铜、镍)。
综上,基于保守考虑对识别出的污染物苯系物(苯、甲苯、乙苯、二甲苯)、重金属(铜、镍)进行取样检测,进行验证性分析。下一步工作需结合具体污染物及可能污染区域,进行土壤取样与实验室分析检测,判断地块土壤是否受到污染及可能污染程度。
三、采样调查结果分析
本次调查共布设土壤采样点4个,样品15个样品(包含2个平行样),测试项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标准中规定的45项、pH的分析。经分析样品检测结果,调查地块重金属6种(砷、镉、铜、铅、汞、镍)有检出,检出因子浓度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标准中第一类用地标准筛选值。
四、调查结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到该阶段(技术路线第二阶段)结束。
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根据检测结果分析,本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可用来建设相应设施。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方亿科技园A区1号楼403厂房;
联系人:叶阳;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