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城固某部廉政文化园建设项目工程(二次)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JKFZCG-G1005)
项目所在地: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城固某部廉政文化园建设项目工程(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陕西城固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城固某部廉政文化园建设项目工程(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陕西城固某部廉政文化园建设项目工程(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记录。
2、投标人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可查询到企业及项目经理基本信息(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和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相关内容)。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和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招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最近6个月社保缴纳记录等相关资料。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9月19日08时00分到2024年9月25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于投标的企业,请于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5日,每日8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8时00分,在******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购买文件时请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企业介绍信、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谢绝邮寄)。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汉中市汉台区莲湖路王府广场5楼505室(中昕建安)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汉中市汉台区莲湖路王府广场5楼505室(中昕建安)会议室
七、其他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军队采购网》同时发布。
4.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某部纪检委
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某部纪检委。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城固某部
地 址:陕西省城固县
联 系 人:陈振枫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莲湖路王府广场五楼505室
联 系 人:王慧雯
电 话:******
电子邮件:******